盐审服管发〔2020〕288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《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》的批复

  • 发布时间:2020-07-08 09:43:18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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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作者:盐池图书馆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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盐审服管发〔2020〕288号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关于《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》的批复

索引号640323049/2021-00111文号盐审服管发〔2020〕288号生成日期2020-07-08
公开方式主动公开发布机构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局责任部门


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

工程项目建设方案》的批复


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报来项目编码为2020-640323-78-01-007140”的《关于批准<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建设方案>的请示》(盐建发〔2020156号)收悉。经审查,方案符合要求,现就有关事项批复如下:

一、项目名称

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

二、建设单位

盐池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

三、建设性质

新建

四、建设地点

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

五、建设年限

202078

六、建设内容及规模

新建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位于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,其中:

1、盐池县图书馆:安装定制软灯带(LED2400米、射灯74套、配线585米;

2、盐池县档案馆:安装定制软灯带(LED1800米、射灯114套、配线345米;

3、盐池县解放公园:安装定制软灯带(LED2000米、配线3900米;

4、本项目包含建筑灯具安装和调试。

七、概算投资及资金来源

项目核定总投资81.13万元,资金来源为县财政资金。

请见文后,按照《盐池县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(修订)》(盐政办规发〔20181号),尽快办理相关建设手续,抓紧组织实施。项目建设不得突破概算,不得随意扩大建设规模及标准,不得随意变更建设内容。项目资金未全部落实不得开工建设,资金到位后方可开工建设。项目竣工后及时组织项目竣工验收,未经验收的项目不得投入使用。


附件: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




盐池县审批服务管理

202078

此件公开发布


附件:

盐池县图书馆、档案馆、解放公园文旅夜间照明提升工程项目投资概算核定表


序号

工程项目或费用名称

估算价值(万元)

技术经济指标

建筑工程费

设备及工具购置费

安装

工程费

其他费用

合计

单位

数量

单位价值()

占比%

工程费用



73.0

0.00

73.0




89.98%

1

图书馆文旅夜景工程



28.1

0.00

28.1




2

档案馆文旅夜景工程



22.1


22.1




3

解放公园文旅夜景工程



22.8


22.8




工程建设其他费用

计算基数

费率或计算方法

4.27

4.27




5.26%

1

建设管理费

73.0

0.50%

0.37

0.37





2

工程监理费

73.0

2.0%

1.46

1.46





3

招标服务费

73.0

差额定率累进计算

0.44

0.44





4

设计费

73.0

2.0%

1.46

1.46





5

工程保险费

73.0

0.30%

0.22

0.22





6

预算编制费

348.7

0.40%

0.29

0.29





预备费

计算基数

费率或计算方法

3.86

3.86




4.76%

1

基本预备费

77.27

5%

3.86

3.86






投资估算合计(万元)

0

0

73.0

8.13

81.13




100%